关于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院内专家会员增补的通知
时间:2020-05-11 来源:中华名医传承网 点击率:1140
各分支机构、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是经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一所集研发、教学、科研和临床研究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我院立足于博大精深的传统医药文化,本着“传承发展、挖掘整理、联合共建、弘扬国粹”的宗旨,始终致力于中医药研究试验与发展、中药药剂配方、传统药剂验方、复方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特色医疗技术挖掘、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中医专科研究、中药药剂配伍、传统药剂验方、专题调研等复方等技术的开发、转让、特色医疗技术发掘、培训、专利医疗技术转化等服务工作。
为了更深入更广泛的进行中医专科战略研究,牢固树立落实中医药建设发展,推进技术成果的发展,着力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为了更好的发展祖国医学,扩大我院中医研究的队伍,我院长期面向全国各医疗机构、保健机构、民间医疗组织机构及个人增补一批既有实践经验,又有学术理论修养的独特创新实用技术人员作为我院院内专家会员,共同致力于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类别:
客座教授、研究员、专家委员
二、申请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有加入本单位专家会员的意愿;
3、申报的人员,在本单位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有独特的医学理论、保健、养生、康复的技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a.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
b.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
c.受到行政处分期内,
d.发生严重有违医德、学术道德等行为的。
三、程序
1、请准确填写好专家会员申请表 (申请表格需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且落款签字必须为手写)及附表;
2、收到申报材料后,将在五至七个工作日内下发审核意见通知;
3、审核通过人员请在接到通知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汇至指定收款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发至指定邮箱:zgzhgyyb@163.com,并备注付款原由。
汇款账号:1100 1018 2000 5900 3274
户 名: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通州潞河支行
4、在确定收到会费(包含三年管理服务费、工本制作費等)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备案及相关制作工作。
四、享有下列权利
1、颁发统一规格院内专家会员证书并在本院官网公示个人信息;
2、每月辅助在官网更新个人材料(简介、论文及学术成果等),更新材料递交时间为每月25日;
3、获得单位服务的优先权;
4、优先参与中华名医“薪火传承”工作,探讨中医药发展策略,交流学术,推荐优秀技术,将针对中医药行业有突出页献者授予年度相应表彰;
5、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活动享受会员待遇;
6、辅助民间经方,秘方专利产品审核推广,转让与合作工作;
7、对其研制开发的医药产品,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论证,对于经依法被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向社会推荐,并为其创造条件在有关学术会议上予以优惠展销。
8、(自愿)作为专家团成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全国性义诊,健康讲堂等公益活动。
9、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院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2、维护本院的合法权益;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了解所在地区本专业中医药现状与发展情况并积极向本院反映情况;
5、积极提供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成果等有关资料:研究员每年需至少提交一次个人研究成果进展报告,凡连续两年未提交者,按自动退出专家会员处理,
6、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活动,认真落实本院交办的工作。
六、其他
1、三年期满,本院将针对专家会员该期表现情况考核,决定
下期是否去留情况。
2、申报人需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或隐瞒,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该通知自下发日起,所有院内专家会员均按照此标准完善个人信息材料,自该文件下发日起过往有关专家会员吸纳通知止。
4、内容核查及更多内容了解,请扫描文件左上方二维码,点击关注。
5、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所有。
如有问题请咨询院办:010-57218606
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中和国医(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专家会员申请表